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评奖办公室关于第二十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需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成果的申报人及合作者进行考察、公示。
经河北省社会科学评奖办公室审查,我单位推荐的21项成果符合参评条件。按照通知要求,申报人及合作者提交了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邢台学院征求了纪检监察室、组织部、人事处、审计处、科研处等部门的考察意见。
经考察,无异议的成果21项,申报人及合作者37人,不存在依规不得推荐的情形,现将考察通过的21项成果信息及申报人信息在科研处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6年8月25日到8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8月29日上午11点前联系科研处,电话:0319-3650668。
科研处
2026年8月25日
附件:第二十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推荐成果作者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