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冀教科17号)规定,现对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办理结项验收和延期手续通知如下:
一、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结项要求。
2.项目主持人必须有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成果,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成果内容需与课题相关。
3.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重大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必须采用会审方式,会审时间待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安排时间进行。其他青年项目、自筹项目可采用会审方式或函审方式结项。
二、项目范围
2021、2022、2023年度立项,未办理结项手续的项目。(2024年度立项项目研究任务已完成的,亦可结项)
三、结项验收和延期要求
1. 2022年度项目及以前项目办理过延期手续的本次最后一次办理结项验收。
2. 2023年度项目根据任务书要求,预计不能按时结项的在系统中填写《河北省高等学校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申请延期,下载后报科研处盖章,再扫描上传。
4.涉及经费的项目,请负责人自行从财务系统下载支出明细打印后加盖财务公章。
注意:
1.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论文、研究报告 1-2年;著作 1-3 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 1 年;
2.社科类结项审批书只体现最终研究成果里出现的著者名字,具体顺序负责人按照实际贡献排序。项目如需增加参研人,必须有此人带有标注项目来源的成果,并及时填写变更申请表。
3.对于未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且没有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的,教育厅会不予结项,给予撤项处理。
4.凡被撤销的项目,将追回已拨经费或其剩余部分,按原渠道返回;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河北省教育厅任何类别科研项目。
四、结项受理
1. 请各院系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在新的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中填报结项申请,提交材料。
2. 如需会审,待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开展会审工作。函审结项的直接在系统中提交材料。
3. 各院系务必于6月4日前将教育厅审核通过的结题验收纸质材料三套报送科研处。
3.成果为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到科研处,《结项汇总表》发送到邮箱xtxykyc@xttc.edu.cn。纸质版1份盖学院章报科研处。
4. 去年开始教育厅启用新的结项表格(见附件),请按照附件《高校项目验收材料目录》提交三套完整的纸质材料(按顺序排列,不装订)。
5.经教育厅盖章后,课题负责人需将全套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包括有科研处、教育厅审核盖章的页、红皮结题证书)组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姓名-结项证书号-项目号,如张三-2018120-YQ2014010)一周内发送到邮箱xtxykyc@xttc.edu.cn。
联系人:宋晓奎,胡洁
联系电话:3650668
科研处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