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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0818】关于征集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6  查看次数:
各院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全面提升保护和管理水平,为工作提供业务咨询、技术服务、评审评估、标准制定、政策建议等支持,拟成立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专家咨询委员会,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入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推荐时间
2023年8月13日至8月18日。
二、征集、推荐程序
(一)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在职人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提出拟入选专家名单。
(三)拟入选专家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专家咨询委员会。
三、推荐范围
(一)单位范围
省内外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工程咨询、建筑施工、测绘建档、文物保护等相关企业或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学(协)会等单位,有关中介机构等。
(二)专业范围
从事规划、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水暖气设计、工程造价、测绘、勘查、施工、消防、安全、文物保护、法律等相关工作,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经验丰富者优先。
四、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德才兼备,作风正派,在专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
(三)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和道德素质,廉洁自律,遵守工作纪律;
(四)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有坚实的理论基础或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工作领域内管理制度和行业情况,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和趋势,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五)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热心本职工作,能够积极参加各类活动。
(六)院士、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取得国家或省部级高层次人才称号,省规划大师、建筑大师、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领军人才,以及在全国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在全国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优先考虑入库。
五、申报材料
1.《专家申请表》《专家申请名单汇总表》1份。
2.相关学历、职称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4.主持和参与城乡建设历史文化保护项目、科研课题及学术专著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上材料请于8月18日中午12点前,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xtxykyc@xttc.edu.cn,1.2.3项纸质版交科研处。
六、专家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的职责主要包括,对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规划、历史建筑保护图则以及保护传承利用措施、建设管理重大事项和重大政策进行论证或评审,提供专业技术、法律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为省城乡建设历史文化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咨询意见等。
(二)动态管理
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专家咨询委员会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补和调整。专家有下列行为或原因之一的,可终止其专家资格,调整出库。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泄露相关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宜,造成不良后果的;非法转让、利用他人成果和有关资料谋取利益的。
2.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不能客观公正履行咨询服务等职责的。
3.接受工作邀请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参加技术服务工作3次以上的。
4.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相关工作,经本人申请不再担任专家的。
5.因个人有严重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专家的情况。
 
附件1:专家申请汇总表 
附件2:
专家申请表
 
科研处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