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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新建省级研发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9  查看次数:
各单位:
近日省科技厅下发了《关于申报2021年度新建省级研发平台的通知》(冀科平函〔2021〕8号),邢台市科技局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省、市通知在此转发,有意申报的单位请认真阅读相关通知,积极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召开调度会
    为做好此次省级研发平台申报工作,科研处将于3月31日组织召开专项调度会,为拟申报平台的单位解读相关政策文件。前期纳入拟新建省级研发平台摸底范围的院(系部)以及有意申报的单位需按时参加此次会议。
二、做好平台建设方案
各申报单位应认真阅读上级相关管理办法,围绕服务本单位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能力提升,认真做好申请书、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填报工作,确保平台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
三、专家咨询论证工作
按照省科技厅要求,平台申报须组织专家咨询指导会议请各申报单位尽早做好相关会议安排,并4月31日前组织召开专家咨询指导会议。会议的时间及地点请提前告知科研处。 
四、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5月1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5月22前提交(学科重点实验室提交3份,技术创新中心提交2份
联系人:刘琳    
附件1.《河北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新建省级研发平台的通知》链接
附件2.《邢台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新建省级研发平台的通知》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