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8  查看次数: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和《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社科办)决定开展2019年度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跟踪管理,重点督促2020年底前进入清理期的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检查范围
我校在研的所有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 
三、组织方式
项目负责人限期做出自评报告,科研处汇总、检查,省社科办检查。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到9月23日,各负责人向科研处提交自查报告。
9月24日-9月25日,科研处汇总、检查。
9月26日,向省社科办汇报。
五、检查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对于未开展研究或进展缓慢的,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制订整改措施;对于进展顺利而到期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尽快办理结项。
2.重要事项变更情况。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项目管理单位等是否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3.经费使用情况。检查支出经费是否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
4.研究成果质量情况。重点检查研究成果的形式和题目是否符合立项设计,已完成研究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成果发表、获奖、宣传推广和获得社会反响情况等。
科研处
2019年9月18日